根据2024年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招聘程序,我院严格按照审查要求完成资格初审工作,现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资格复审和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复审结果为“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一)复审时间:3月14日(周四)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复审地点: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潘安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三)其他事项:请于3月12日9:00—3月14日17:00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并带至资格复审现场。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有误,请及时电话联系人事处。(准考证下载网址http://222.187.129.205:24311/zhaopin/)
二、笔试考核
应聘人员于3月15日(周五)上午9:00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达指定考场,核验身份后参加笔试。
(一)具体安排
考试时间:3月15日(周五)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潘安湖校区)教3楼
(二)注意事项
1.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专职辅导员岗进行岗位能力素质考试;专任教师岗分为综合素养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均以百分制成绩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综合素养考试成绩占比笔试成绩6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比笔试成绩40%。
3.笔试结束后通知进入面试考核人员,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
三、面试考核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小于1:3,则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一)具体安排
时间:3月16日(周六)全天(9:00开始)(专任教师岗位)
3月17日(周日)全天(9:00开始)(专职辅导员岗位)
地点: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潘安湖校区)教3楼
(二)面试要求
1.面试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参加面试人员应持有效身份证于面试当天上午8:20前到达指定地点抽取面试顺序号。
2.考核内容: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现场指定教学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指定问题进行素质能力回答,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职业规划、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等综合素质能力。
3.应聘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面试。专任教师岗位面试考核限时15分钟;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考核限时12分钟。
4.面试实行全封闭、全屏蔽候考管理,应聘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设备或参考资料等,违反规定者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场不得泄露任何有关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否则考核成绩无效。
6.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应聘人员听取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考核成绩公布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占比比例折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考核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考核结束后,人事处汇总考核总成绩并通知进入心理测试人员。
五、其他
应聘人员进入校园,应向工作人员主动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觉遵守校园秩序。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等后续事宜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并确保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516-68161020。
附件:1.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分岗位)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