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办发〔2010〕14号 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2-31浏览次数:479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现将2011年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自1月15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学生和家住外地的教师可于1月14日下午离校;学生和教师2月20日(星期日)报到,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全校干部、职工1月15日(星期六)照常上班,假期从1月16日开始,并提前于2月19日(星期六)上班。家住外地的干部、职工,假期与教师相同。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保卫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假前应组织全面的卫生扫除,并在离校前关闭电源、锁闭门窗;假期中如遇大雪,请各单位按校爱卫会所划定的责任区,及时组织清扫。

  四、各单位应安排人员假期值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及时处理日常事务。请于1月12日前将值班安排(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校办(静远楼2008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放假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