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把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向前进,经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并参照《关于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奖的通知》(江苏师大发〔2009〕19号)文件,学院将从2010年起评选“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奖”:
(一)主动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热情为毕业生就业服务,自然年度内向学院就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或系学生工作部门提供有效需求信息15条以上;
(二)主动为毕业生就业牵线搭桥,年度内引进到院招聘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不少于3家或推荐3名以上毕业生实现协议就业;
(三)主动为学生创业提供技术、资料、设备等方面的支持,并能将自身科研成果和发明、技术专利优先提供给有创业愿望的学生,使其在创业的同时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并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和人才效益;
(四)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事迹。
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按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院就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学院组织评选等程序进行。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按照获奖等级分别给予奖励。
四、上报要求及时间
各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员工进行初选、推荐,并组织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奖申报表》,申报表由各部门汇总后于每年1月5日前报至学院就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楼110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宁军
联系电话:80270227
附件: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奖申报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职称 | | ||
所在部门及职务 | | 从事专业方向 | | ||||
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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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 ||||||
所在 部门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招生就业办公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