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科文学院2017年在浙江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公告

发布者:孙建华发布时间:2015-03-02浏览次数:826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在上海、浙江对学生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确定了2017年在浙江省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现已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予以公布。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7年在浙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xls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

2015年3月2日